期交所指出,本次调高系宏达电(2498)经证交所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为110年10月26日至110年11月10日),期交所依规定调高宏达电期货契约(HCF)、宏达电选择权契约(HCO)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自110年10月27日(证券市场处置生效日次一营业日)该契约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并在11月10日该契约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復为调整前保证金,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恢復日顺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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