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银行因总部经营策略决策,决议出售台湾子行的消金业务、正与潜在买家洽谈中,却接连传出要求潜在买家签署3年内不得挖角聘用自家员工等条款的保密协议,以及交易奖金新制要求员工签署放弃一切请求权同意书等纠纷争议,金管会已二度接获工会陈情。

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对此重申,金融业为高度遵法行业,不只是遵循金融法规,也必须遵守劳工、环保、财税等政府各部门规定。银行等金融业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相关交易应由总机构法遵主管检视、确认符合政府各法规才能进行,併购案亦是如此。

童政彰强调,无论相关契约是否受保密条款约束,金融机构都必须确认任何契约均不得抵触或违反政府法令。此次消金业务出售案,无论是花旗或参与交易的金融机构都应该有所认知,任何国家监理机关都一样,不可能受理不合法规的申请案件。

童政彰指出,金融机构重视资本及信赖累积,银行累积厚实资本,可承受风险相对较高的业务,累积员工、社会大眾和客户信赖,才可确保业务稳健发展。若社会产生质疑时,金融机构应在第一时间以当责态度面对,开诚布公对外界说明。

童政彰表示,金管会25日已发函要求花旗银行,针对相关契约条款是否符合宪法保障人民工作权及相关劳动法规,需在本周内请银行法遵、法务及律师出具相关意见,并须洽询劳动法令主管机关意见后,向金管会及员工、工会等利害关系人报告。

童政彰强调,守法重纪的金融业「自律更胜他律」,银行对相关争议应先经自我要求检视,并在第一时间清楚说明,才能迅速解决争议、彰显公司治理效能并赢得信赖。一旦启动他律机制,如主管机关介入调查,将造成银行信赖资产流失,不利于相关交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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