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院会今通过,修正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高考三级侨务行政类科应试专业科目「外国文(选试科目)」,增列选试「越南文」及「印尼文」,并自111年1月1日施行。

考试院院会今也通过,111年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普通考试导游人员、领队人员考试,笔试定于111年3月12日至13日在臺北、桃园、新竹、臺中、嘉义、臺南、高雄、花莲、臺东、澎湖、金门及马祖等12个考区同时举行;外语导游人员第二试口试定于111年5月28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日)集中于臺北考区举行。

考试院指出,侨务委员会以越南及印尼为我国于东南亚等国侨务工作推动的重点区域,为培养派驻地区专业侨务驻外人员,并强化当地侨务工作之推动,提升涉外工作之量能,亟待以考试进用并培养兼备当地语言专长及侨务专业能力之驻外专才。

考试院表示,为应业务需要及驻处人才专业考量,将高考三级侨务行政类科专业科目「外国文(选试科目)」增列「越南文」及「印尼文」,修正为「外国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越南文、印尼文;包括作文、翻译与应用文)(选试科目)」,并将于111年1月1日施行。

至于导游、领队普考,考试院表示,这项考试共设外语导游人员等4类科,外语导游人员类科第二试口试则设有14种外国语供应考人选试。各类科应考资格、应试科目、试题题型、成绩计算与及格方式等,均分别依照各该考试规则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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