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为协助特定对象取得就业所需技术士证,以提升技能水准,于95年4月10日订定发布「特定对象参加技术士技能检定补助要点」,相关规定歷经9次修正,其中特定对象身分之规定配合社会环境变迁及考量个体经济条件需求等因素予以增列。现行该要点所列特定对象计有独力负担家计者、中高龄失业者、身心障碍者、原住民、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更生受保护人、长期失业者、二度就业妇女、家庭暴力被害人及15岁以上未满18岁之未就学未就业少年等10类,凡符合该要点之特定对象,得于报名参加技术士技能检定时,申请资格审查费、学科测试费、术科测试费及证照费补助,各补助项目之补助均可申请3次。

劳动部表示,近5年特定对象申请补助计21万余人次,补助金额约新臺币4亿元,针对特定对象取得就业所需技术士证提供必要之协助。其中就身分别区分,具原住民身分占比为26.3%,其次具低收入户身分者占比为25%,具中低收入户之占比则为22%;另以申请补助以年龄区分,15岁至24岁申请人次占比为71%,显见具特定对象之青年取得技术士证确有其需求,又25岁至44岁、45岁至64岁占比则分别为14%、15%。 劳动部进一步表示,目前技能检定分为全国技能检定、即测即评及发证技能检定与专案检定三种,符合特定对象资格之民眾报名前述技能检定时均可提出补助申请,报检人得依自身需求多加运用。更多技能检定特定对象补助规定,可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技能检定中心网站( https://www.wdasec.gov.tw )查询,或洽电话服务专线 (04)225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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