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航空相关行业受到严重衝击,人力派遣公司告知员工派驻机场工作将改变,如果不接受调派者只能自请离职,4名员工因此对公司提告,台湾高等法院判决4人属「非自愿离职」,公司须给付资遗费及证明书。

高院认为,该公司对员工调派新职,未考虑其家庭型态,且上下班时间之更动不利于其家庭生活利益,调动违反劳基法规定;该公司将员工改派新职的行为违反劳基法,员工有权终止劳动契约,且可请求公司给付资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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