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一名人妻因在夜市摆摊而与小王结识,双方2度衝摩铁发生性行为,其中一次还是人妻搭火车到高雄,再由小王骑车来接。两人咸溼对话包括小王自嘲「叔叔就是打炮的工具吗?」,人妻回「身心灵都不错的好工具」。人妻丈夫发现后提告求偿50万元,屏东地院判小王须赔偿人夫20万元。
根据判决书,人夫指控,阿国(化名)明知其妻子小香(化名)已婚,还于2019年6月至7月间,短短2周内两度在屏东、高雄摩铁发生性行为,且两人LINE聊天纪录还有咸溼对话,包括阿国说「叔叔就是打炮的工具吗?」,小香回「身心灵都不错的好工具」,提告向阿国求偿50万元。
人夫提出证据包括小香的悔过书,里面自白她跟阿国先后在屏东、高雄摩铁2次发生性行为,第1 次她自己骑机车去,第2次她坐火车到车站,阿国骑车来接。
而小香与阿国间的LINE对话亦十分辛辣,包括「我不缺懒觉(指男性生殖器)用」、「我这种死人个性怕没工具人吗」、「叔叔就是打炮的工具吗?」、「X!身心灵都不错的好工具(爱心符号)」等。
阿国否认奸情,辩称小香所写的悔过书内容与事实不符,而人夫所指他与小香去开房间的时间,第一次他都在家中并未出门,第二次他整天都在摆摊,还提手机Google gps map定位路线与纪录 图为证。LINE对话则是小香抱怨婚姻状况,更说是小香夫妻讲好来告他。
不过法官审理认为,依照台湾的社会现况,女性相当重视自身贞洁名誉,已婚妇女若有不伦逾矩的情事被人发现,将会面临婚姻破碎、亲友责怪,以及社会舆论等,小香若未与阿国发生性行为,实在没有理由将自己陷于如此不堪的境地,因此认定2人奸情,最终判阿国须赔偿人夫20万元。案经上诉,遭驳回不得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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