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沙乌地阿拉伯在2020年12月签署台沙租税协定,自2022年起上路,为我国第34个租税协定国。财政部国际财政司18日指出,台商个人、企业明年起在沙国获配股利收入适用优惠扣缴税率12.5%,若台企在沙国提供服务收入,甚至可适用免税优惠。

国际财政司表示,我国与沙乌地阿拉伯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台沙所得税协定)于2020年12月2日签署,经双方完成使协定生效之相互通知程序,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

台沙所得税协定为我国第34个生效之全面性所得税协定,该协定可减低跨境贸易投资障碍,为双方经贸投资往来、产业合作及技术交流提供更优质租税环境。

国际财政司指出,依照租税协定,如果台企在沙国未设立固定营业场所,且其于任何12个月派员提供沙国公司技术服务不超过6个月者,在沙国的技术服务收入可享免税,比起原本就源扣缴15%更为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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