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姓女子今年6月在高雄三民一分局哈尔滨街派出所前大胆拍裸照还上网放送,喧腾一时,该案承办检察官认定崔女及拍照男友只是拍写真集、吸引点阅,处分不起诉。高雄地检署25日声明,案件判决应经起得外界检验,认事用法不该流于检察官个人的恣意,应作出符合一般人经验逻辑的判断。该案是否构成公然猥亵,会另行签分侦办。

崔女与林姓警员男友6月27日凌晨刻意在哈尔滨街派出所前拉开风衣、拍下裸照,事后崔女用黑色星星图示遮着三点,上传至Twitter,加注「女王说到做到」、「野外露出」、「警局露出」、「高雄露出」等字眼,遭警方网路巡逻查获。

崔女和林男讯后被依妨害风化、侮辱公署罪嫌送办,高雄地检署检察官姚崇略认为,若崔女及林男有意羞辱派出所,应会在派出所大门口拍照,但拍照地点选在派出所侧边,只是想激发社群点阅率,不能因有女性在派出所外拍裸照就认定为侮辱公署,这对当今社会追求性别平等并非好事。妨害风化的部分,崔女照片以星号遮掩乳房及下体,俗称「全裸三点不露」,如同写真书或写真月历,大家会认为是在欣赏美丽的事物,并非猥亵物,将全案处分不起诉,且不得再议。

但雄检事后发声明强调,承办检察官针对张贴裸照部分,认定照片内容非属猥亵物品而予以不起诉处分,此部分可受讨论。但在认事用法上,确实对于户外裸拍行为,是否构成刑法第234条公然猥亵罪,漏未侦查,此部分会另行签分侦办。

雄检立场认为,一个案件的决定,通常会成为一个法的标准,要让民眾有所遵循,并经起得外界检验,不该流于检察官个人的恣意,应作出符合一般人经验逻辑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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