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日前在北市夜店消费时,趁1名女子到厕所清理鞋子机会,性侵得逞,被害女子报警提告,臺北地检署调查时,陈男辩称是对方硬要跟他嘿咻,他因有女友而婉拒,但检方因被害人下体採集到陈男DNA,不採信陈男说词,29日依强制性交罪起诉陈男。
检警调查,陈男今年4月到北市中山区某夜店参加友人庆生会,和被害人是首次见面,当天晚间,被害人因鞋子被饮料弄脏,独自到厕所清理,陈男尾随进入厕所,向被害人佯称可进到隔间清洗,被害人进入隔间后,随即遭陈男压制性侵。
被害人挣脱后,还来不及穿上内裤、鞋子就衝出厕所,向友人哭诉「被强暴了」,友人因见她歇斯底里,且身上钱包不见了,一开始帮忙叫计程车并付钱送她回家。但被害人情绪失控,友人协助她到警局报案。
检警调查时,陈男否认性侵,辩称当时对方在厕所内一直想跟他发生关系,还拉着他的衣服不放手,他想到自己是有女友的人,所以坚决甩开,连衣服都被对方撕破。
检警依据验伤单,发现被害人下体和内裤都验出陈男的DNA。检方认为,陈男否认性侵犯行,恶性重大,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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