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怀疑妻子与陈姓摊商有染,今年7月陈男在市场的摊位前,丢掷汽油弹纵火,烧伤陈男手臂,李男并持菜刀作势追砍陈,呛陈「到死都不会放过你」,台北地方法院依放火、恐吓罪将李男判刑1年、3月,考量和解获被害人原谅,都给予缓刑4年。可上诉。
李男因认为其妻与陈男有不轨之情,心生不满,为警告对方,今年7月6日晚间7点多,他驾驶小客车先至加油站加油,并装入些许汽油至空玻璃酒瓶,再至台北市永春市场路陈所经营之市场摊位前,见陈正背对着摊位准备收摊丢掷汽油弹。
李男将着火之玻璃瓶汽油弹朝陈的摊位丢掷,因此引发火势起火燃烧,并烧毁摊位旁塑胶篮、保丽龙箱等,陈男见状往屋内躲避,李持菜刀追入屋内作势欲砍杀陈,并出言「到死都不会放过你」等语,后因李所持菜刀落地,陈将其抱住制服,并经路人报警到场处理。
台北地院考量李男犯后终能坦认犯行,并与陈男达成和解,显具悔意等情,对方表示愿意不再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依放火罪将李男判刑1年,恐吓罪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都给予缓刑4年,须完成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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