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义纤维董事长王邦镛,1991年间因恋上郑姓员工的3岁儿子,竟诱拐杀害并焚尸泡入泥浆,王男8度被判无期徒刑,官司缠讼22年,郑童父母面对儿子惨死的煎熬,选择放下不再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2013年最高法院据此将王依杀人罪轻判15年半定谳。
66岁的王男1989年接任嘉义纤维公司董事长,当时他是一名多金的青年,但一直没结婚,法官调查,他偏爱男童,如碰上喜爱的男童,常情不自禁,表现出过分亲昵、狎弄的行为。
当年在嘉义纤维上班的郑姓夫妇,为就近照顾小孩,常携带当时才3岁多的次子至工厂上班;王从1991年2月间认识郑童后,除要对方称呼他「爸爸」,还多次以买玩具及游玩为由载郑童出外。
王男还曾将郑童带回嘉义市的豪宅同宿过夜,对郑童甚至有吸吮狎昵行为,引起公司员工的侧目和閒言閒语。1991年6月间,郑童父母发觉情况有异,又担心得罪老板,乃私下将郑童带到民雄乡外祖父家中,王还到其外祖父家找寻郑童未遇。
同年9月21日上午,王得知郑童被送到托儿所,竟驾车到托儿所将郑童带走藏匿;郑童失踪后,他父母经托儿所小孩转述,认为儿子被王接走,于是到公司质问王邦镛。
郑姓夫妇哀求王将男童归还,但他不为所动,坚不承认掳童,为制造假象,还假冒绑匪,打电话到公司找郑童父母,威胁要200万元,这个通联录音,后来成为全案的关鑑证据。
王见事成骑虎,警方又加紧脚步追查,深恐事迹败露,于是在9月25日凌晨,将郑童头部重击再勒死后,焚烧成黑炭色,并沾染泥巴,装入花格大皮箱,丢弃在高速公路车道外侧草丛,直到10月9日才被清洁人员发现。
王男被逮后否认犯罪,他的律师顾立雄不断质疑证人的证据力有瑕疵,也因此全案遭终审八次发回台南高分院,不断撤销、更审;最高法院最后佐以王假冒绑匪,打电话给郑童父母的录音内容,认定王男犯罪事实明确。
2013年最高法院审结认为,王所为恶性重大,本不宜轻纵,但审酌他素行良好,此次犯行是出于对郑童的错爱,终致铸成大错,且犯后给付死者家属380万元,弥补家属丧子之痛,再加上郑童父母表明不再究责,将王男判刑15年6月确定,让22年的漫长诉讼,画下句点。
※作者简介:「社会老大」是一群资深的媒体记者,经歷许多社会事件、司法新闻採访,看尽人间繁华,透过「社会9点檔」,带领新旧阅听人,回顾当年新闻事件,引以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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