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高嘉瑜 (吴家豪摄)
民进党立委高嘉瑜 (吴家豪摄)

民进党立委高嘉瑜今日于脸书发文表示,自己已经提案增订《刑法》第315-4条,加强对色情报復的处罚,也会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尤其是色情报復、性隐私影音的受害人,并提出下架等管制手段,希望可以让性隐私的保护更全面完整。

高嘉瑜回应,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让许多过去不喜欢我的人,仍愿意给我力量挺身而出,为我发声。也特别要感谢媒体帮忙,不断挖掘真相、找出问题,让社会看到林秉枢不为人知的一面。

高嘉瑜说,对不起,自己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要站出来,但迟疑了,以为自己一个人能够承担、解决,事实上是需要大家的帮忙,而在自己后面,还有更多更弱势、无助的人,如果自己都不能勇敢,她们怎么有勇气面对。

高嘉瑜指出,这几天也有好几位跟自己一样被林秉枢用暴力、恐吓、胁迫方式交往过的受害者跟我转达,她们也在一样的情境中,却无能为力,她们都说还好高嘉瑜站出来了,也希望自己是林秉枢的最后一个受害者。

针对妨碍秘密等相关法令,我国《刑法》将其规范在第315条中。高嘉瑜说,针对「担心私密影像被传播报復」的部分,自己已经提出《刑法》修正案,新增第315-4条,对色情报復的处罚,也会进一步研议并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尤其是色情报復、性隐私影音的受害人。

高嘉瑜表示,目前刑法规范不足,无法处罚,也没有下架等管制手段,希望藉由自身经验,让从Deepfake影片到私密影像的性隐私权保护,能更完整、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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