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网路个人卖家若当月销售额达到营业税起徵点(销售货物达8万元或销售劳务达4万元),必须在隔月月底前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

该局说明,电商双11购物活动火热开打,各网路电商平台促销活动持续不断,网路个人卖家「当月销售额」如未达营业税起徵点,可暂免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

但如果网路个人卖家「当月销售额」达起徵点,就必须立即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

而完成税籍登记的网路卖家,如果每月销售额未达20万元者,由国税局按每季销售额乘以税率1%发单课徵营业税;如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交付买受人并报缴5%营业税。

财部也指出,因应国内社群媒体买卖行为普及化,财政部已预告修正税籍登记规则等法规,以全面清查在脸书、Line社群平台代购社团等网路商家税籍,最快2022年上半年就能启动追税,估计至少锁定上百家营业人。

国税局近年定期检视网路交易案件,查核各脸书购物社团、团购网等交易人,每年大概都能抓到约100~200家未登记税籍网路卖家。

赋税署官员指出,以金流来说,财政部会依照金管会提供的信用卡、电子支付资料採个人归户,确认网路卖家本人销售金额,至于个人帐户全年存入金额若累积达240万元,且一年之中有任意三个月存入笔数达200笔纪录,将符合高频存入标准,我国将认定为潜在的网路卖家帐户并列管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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