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长照中心林姓女护理师主任为了避免76岁中风黄姓老翁进食风险,特地交代外包餐饮厂商改送「绞食餐」(绞碎食物),没想到隔天黄翁竟就吃到整块油豆腐噎住窒息,送医抢救不治,家属不满提告。高雄地院调查,林女难以证明已替黄翁改餐,有过失责任,依过失致死罪判林女1年,可上诉。

黄翁2017年8月入住该长照养护中心,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中风瘫痪及失智症,只能吃绞碎或流质食物,无法吃正常餐。林女2017年12月1日到职,接手照护黄翁,第一天上班的她中午就发现黄翁没牙齿、戴假牙,吃饭速度太快,为了避免进食噎住的风险,林女特地将其餐点改为「绞食餐」。

没想到,隔天中餐时间,黄翁进食后突然昏迷,林女当下立即急救并报案将黄翁送医,黄翁到院急救食后一度恢復生命迹象,但仍意识昏迷呈植物人状态,2018年1月20日因内出血导致低血容积休克死亡。家属质疑中心及林女照顾不慎,导致黄翁进食噎住窒息不治,提出告诉。

法官调阅医院病歷,发现黄翁在急救时,口中留有一块7至8公分直径的豆腐,气管内也有食物碎片。

林女辩称,到职第一天就将黄翁餐食改为绞食餐,隔天确认黄翁的餐点已更改,不可能吃到油豆腐,怀疑黄翁外出做復健食、自己在外面私自吃了油豆腐,CPR时才将油豆腐挤回口腔,并非黄翁吃到正常餐。

但法医认为,中风过的黄翁不可能吞进这么大块油豆腐,也不可能因为CPR将油豆腐从胃里挤回口腔,判定老翁进食食吃到油豆腐导致窒息。

法官查出,该中心依住民需求,提供正常餐、灌食餐、绞食餐三种选择。当护理人员担心住民进食可能发生意外时,应先更改餐点观察3天。林女虽提出更改申请,但护理纪录却查无更改纪录。黄翁吃到正常餐导致窒息,林女仍应负过失不纯正不作为犯之责,审酌中心、林女及家属尚未和解,中心无处置不当责任,最后判林女1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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