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长陈家钦到各县市与基层员警座谈时,接获许多基层反映每年要处理200多万件司法文书寄存工作,造成庞大负担,经行政院开会协商,司法院3日通过民事诉讼法修法草案,将送立法院审查,未来司法文书可寄存在邮局,以减轻员警负担,民眾领取也更加便利。

警方表示,目前法院、地检署多数司法文书都交由邮务机构送达,但民眾未收领的司法文书,因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法也准用,未能送达者仅能寄存于派出所,造成员警需耗费大量时间登记、编号及核对受领人身分,排挤维护治安能量,且民眾收领司法文书只能到派出所,实有所不便,故警政署多次建议修法,增列得寄存于邮务机构。

警方说,考量民眾工作及生活型态转变,邮局已普及各地区,假日也多有开设可便利民眾取件,应可将寄存送达处所增列邮局。有鑑于此,行政院去年2月召开会议研商,并建议司法院修正民事诉讼法第138条,参照行政诉讼法第73条,对于司法文书寄存送达纳入如是以邮务人员为送达人,得将文书寄存于附近邮务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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