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前法官陈梅钦,遭控涉贪犯财产来源不明罪嫌,士林地院6日开庭,陈否认犯罪,更质疑检察官的起诉内容只撷取想要的记载在笔录上,还将案件送律师评鑑、法官评鑑,根本是「一鱼三吃」,还请法官赶快结案,他担心会影响到律师执业,因为「全家都靠我一个」。

检察官起诉,陈的帐户不时有现金存入,胞姊的帐户10天内分3次存入80万元。陈梅钦声称,胞兄在母亲过世后,每月匯款6万元,2012年间才会去澎湖整理房子,为了接母亲才会去贷款300万,当时只有他1人在澎湖,才会麻烦胞姊帮忙,后来才由妻子管理帐户,起诉称犯罪时间是2012年到2018年是「撷取想要的,其余不讲」。

检察官声请向银行调阅陈梅钦的贷款的还款方式,并传唤陈姓胞姊作证,陈梅钦说,很害怕官司一直拖下去,影响工作权,尤其是在澎湖这样小地方,「新闻一报还能讲什么!」法官谕知,请检方在2周内提出向银行调阅帐户资料的范围,下次开庭将传唤陈的胞姊到庭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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