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今天公布最新一期「廉政专刊」,桃园市长郑文灿于2018年竞选时,收受2间累积亏损的营利事业捐赠非金钱政治献金,未依限办理返还或缴库,违反「政治献金法」,遭处新8万元罚锾、没入11万6400元;嘉义县长翁章梁2018年则收受未具有选举权的吕姵萱捐赠政治献金,遭处6万元罚锾、没入2万元。

监察院第181期廉政专刊指出,郑文灿在2018年竞选桃园市长连任时,收受鸿臣实业有限公司、太川国际开发有限公司捐赠非金钱政治献金,依法开罚新台币8万元罚锾,并没入11万6400元。

廉政专刊显示,鸿臣实业与太川国际开发分别于2018年6月4日、同年10月16日捐赠时,都属于有累积亏损尚未依规定弥补的营利事业,皆违反「政治献金法」规定,也分别被裁罚4万6400元、1万1800元。

翁章梁于2018年竞选嘉义县长,收受未具有选举权人捐赠政治献金,未依限办理返还或缴库;监院裁定违反「政治献金法」第8条及第15条第1项规定;违法收受之政治献金依该法第30条第2项规定予以没入。监察院今年6月裁定罚锾6万元,没入2万元。

廉政专刊显示,民进党立委陈明文未据实申报配偶债务1笔,经受处分人所述申报不实之理由,不足採信,应认定为故意申报不实,因此处6万元罚锾。

监察院指出,前台南市议员陆美祈明知未实际聘用陈某担任公费助理,却虚报陈某为公费助理,据以诈领助理补助费及春节慰劳金,假借职务上权力、机会或方法,图谋本人的财产上利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处33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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