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预售屋市场炒作哄抬,严重影响不动产市场交易秩序情形,内政部今日部务会报通过「平均地权条例」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违者可处50万至300万元罚金;若涉及严重炒作,最高处3年徒刑或併科5千万罚金;同时要求预售屋解约须30日内申报登录、管制私法人购屋将採许可制并于5年内不得移转、建立检举奖金机制等,以有效防杜住宅沦为炒作工具,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内政部自去年起发动4次预售屋联合稽查、施行实价登录2.0新制,将预售屋销售全面纳管及禁止红单转售等,对于促进交易资讯透明及遏止炒作已有初步成效。

为遏止近期投资客揪团炒房、利用换约转售哄抬获利、利用不实实价登录垫高交易价格等新型态炒作行为,内政部此次修正限制换约转售,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且销售者不得同意或协助买卖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将按户栋处罚50万至300万元。

针对禁止炒作行为,草案明定严惩任何人有意图影响交易价格、制造热销假象及垄断转售牟利等不动产炒作行为,违者将处罚100万至500万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场交易不安等而损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并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罚金100万至5000万元。

至于解约申报登录,预售屋买卖契约若有解约情形,应于30日内办理登录申报,违者将按户栋处罚3万至15万元,以避免虚假交易哄抬房价。此外,增订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许可制,并限制取得后于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

为建立不动产炒作销售、买卖或成交资讯申报违规的检举及奖金制度,经查证属实者可以实收罚锾总金额一定比例作为检举奖金,并授权主管机关另订办法,以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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