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菸具管理自治条例》8月6日生效,未满18岁青少年不得使用或持有电子烟及加热式菸具,新制上路至11月15日,新北市府共稽查电子烟专卖店90次,查到11件违规各裁罚1万元,共计11万元。卫生局强调,近3年电子烟使用率暴增3倍,严重伤害国人健康不可不防。

踩18岁禁令 贩售违法罚1万

卫生局表示,为阻断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并遏止商家违规贩售电子烟,截至11月15日共计稽查90次专卖店,其中1家业者贩售未满18岁青少年电子烟,裁罚1万元;另有10家业者违规制造、输入、贩卖、展示、广告、促销或赞助未经取得药品许可证或医疗器材许可证的电子烟、加热式菸具及其零组件,也各开罚1万元。

自治条例规定,未满18岁者,不得使用或持有电子烟及加热式菸具,违者需接受戒菸教育教育,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戒菸教育者,最高处1万元罚锾;违规贩卖、展示电子烟及加热式菸具,最高可处10万元罚锾。

违规供应未满18岁者电子烟或加热式菸具及其零组件者,最高处5万元罚锾;禁菸场所也全面禁止吸用或启动电子烟及加热式菸具,最高处1万元罚锾。

卫生局指出,新北市共有69家实体电子烟业者,已进行分阶段辅导,并同步以公文通知及实地辅导方式告知自治条例相关规定,另制作卫教单张、海报及电子烟危害宣导影片等文宣,及透过卫生局网站、捷运站灯箱及手拉环、脸书粉丝团及广播口报等多元管道宣导。

健康杀手 危害脑神经系统

卫生局指出,国民健康署调查结果显示,18岁以上电子烟使用率由2018年0.6%增加至2020年1.7%,成长近3倍,提醒电子烟油中的尼古丁,仍有成瘾性,可能造成大脑神经系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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