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法制局抽验市售11款抗菌布口罩,结果有2件不符合国家抗菌标准,8件商品标示不符规定,至于甲醛及可迁移萤光剂检测则全部合格。其中不符合国家抗菌标准的厂商1家在新北已要求下架,另1家在北市,已移由北市政府做后续处理,请他们下架日后不继续贩售。

消保官锺佳儒认为,抗菌布口罩的价格跟抗菌力未必有显着相关性,举例北市厂商出产的布口罩一个要299元,代表未必越贵越好,但便宜也不见得能达到我们的要求。

法制局吴宗宪局长指出,由于机能性纺织品通常系无法目测了解其标榜的效能,消费者不易直接从产品的外观及触感来辨别产品的功能,消保官身为消费权益的捍卫者,更应替民眾好好把关;本次抗菌性检验依CNS 14945「一般用途抗菌纺织品性能评估」进行,系评估标榜抗菌性能纺织品「减菌率」,以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氏阳性菌)和肺炎杆菌(革兰氏阴性菌)作为代表菌种,测试时系将定量菌液接种在标榜抗菌的纺织品上,观察经过一定时间后细菌能减少多少。根据本标准,抗菌性纺织品减菌率至少应达到99%。

锺佳儒说明,经全国公证检测结果,11件样品的甲醛及可迁移萤光剂检测皆符合标准,但有2件不符合国家抗菌标准,其中1件样品竟测出肺炎杆菌数没有显着减少,抗菌效果令人存疑。另再经本府经济发展局依据商品标示法及服饰标示基准进行标示查核,8件样品的商品标示不符,包括无标示生产国别、尺寸或尺码、纤维成分或填充物成分及洗烫处理方法等。

锺佳儒说,本次市售11款抗菌布口罩的抗菌性检验结果,已请抗菌检测不符合之制造厂商先行下架,并由新北市经济发展局或移请业者所在地其他县市依据商品标示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查处辅导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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