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篮球名人堂协会于11日举行典章委员会第2次委员会议,会中就「台湾篮球名人堂评选规章」条文进行确认,其中球员退役满5年、教练与裁判退役满2年具候选资格确立,另有前科者不得提名基本原则,接续将进行提名委员会作业,计划于明年9月评选出首届台湾名人堂成员。

做为遴选台湾名人堂成员法源依据的「台湾篮球名人堂评选规章」,今日由台湾篮球名人堂协会典章委员会最后讨论与修改,主任委员张思敏主持,理事长王信良列席,包含资深篮球国手、学界、媒体及律师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讨论热络。

会中除了确立球员退役满5年基本原则外,代表国家在国际重要比赛赢得年度个人奖项或缔造纪录者,以及拥有各国联盟或联赛球员资歷至少10年以上两项做为条件,得具候选资格。

至于教练及裁判部分,由原本退役满半年,改为满2年的基本原则,资歷均需满10年以上,其中教练在各国顶级篮球联赛及代表国家赢得奖项及缔造纪录者,以及裁判在各国顶级联赛与在重大国际赛事执法具有重大事蹟者,得具候选资格。

另外,代表国家在国际赛争取到优异成绩的「球队」,以及对篮球界有「特殊贡献」的人士,都可列入选拔。「台湾篮球名人堂评选规章」法源确定,下一步将于明年起正式展开提名作业,交由提名委员会来进行,最后交由评选委员会确定最后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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