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拟订防水屋顶设置规则,市民反应屋脊高度限定1.5公尺,进出相当不便,市议员提案盼比照新北、桃园,将高度提升至2.1公尺。都发处回应,正与营建署共同研议中。
基隆天气多雨潮湿,老旧公寓多有漏水问题,基隆市政府2013年依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女儿墙高度在1.5公尺以内」规定,拟订防水屋顶设置规则,同意5楼以下、10年以上合法建筑物,可申请加盖斜屋顶防漏,为避免沦为违建使用,屋脊高度限定1.5公尺。不过,因高度过低,无法让一般人直挺站立,导致成效不佳。
市议员杨秀玉表示,规则订定至今已8年未修法,建请市府比照新北市政府与桃园市政府法规,将第三条规定,「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5公尺」,修正为2.1公尺,依目前规定,一般人进入难以行走,若放宽走路动线会较为顺畅,市府不用怕民眾违建,不应该「防人民像防贼」,她提及,要盖防水屋顶必须每层住户同意,不可能有人图利。
市议员吕美玲指出,目前市府尚未回应,主要是与母法相抵触,这是全国性问题,希望中央民意代表能尽责,她怒批,现在立法委员一天到晚搞政治利益,有许多问题被置之不理,没有一次修法是为老百姓,坦言心中有怨怼。
都发处回应,这段期间与建筑师公会讨论,专业人士认定铁皮损坏主要在顶部、外围修復,因此没有维修问题,加上现行法规规定,若将屋脊高度修正为2.1公尺,等于是违章,目前虽有县市放宽规定,列为违章免查报,但市府不认同,正持续与营建署、台北市研议是否有其他方案能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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