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表示,在法制面,将配合公司法修正,且会参考国外制度及疫情期间视讯辅助股东会的情况,修正「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理准则」,及「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议事手册应行记载及遵行事项办法」,预计2022年3月会正式公布,之前即会进行法规预告等行政程序,将会明订视讯股东会可举行的条件及范围,若断讯等股东权利确保等。
二是平台建制,已督导集保公司建置视讯股东会的平台,预计2022年2月建置完成,2022年3月测试及对外说明,4月正式上线,在2022年股东会热季前,就会提供公开发行公司视讯股东会使用。
蔡丽玲表示,原则上依据公司法172-2条的修正条件,视讯辅助与纯视讯的部分,公开发行公司都可遵循,但对比较容易产生争议的公司,若要採视讯,仍是要审慎考量,所以金管会将对「特殊状况」,可以举行视讯股东会的公司有一定的规范,未来将进行预告、徵询外界意见。
在2021年新冠肺炎三级警戒期间,金管会有规定股东会没有三种情况,才可举行视讯股东会,一是股东常会没有董事监察人选举议案、或有董事监察人选举议案,候选人人数没有超过应选席次;二是股东常会没有解任董事或监察人议案;三是未上市或未在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的公司,应以委托代办股务机构办理股务事务为限。
另外,对于不是所有投资人都有足够的设备参与线上股东会,蔡丽玲表示,即所谓的数位落差,亦会参考国外作法,提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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