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严重死伤,间接让各界开始重视老旧大楼安检问题,高市议会14日三读通过「高雄市公寓大厦辅导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主要针对高雄市1995年6月28日以前取得建造执照的6楼以上公寓大厦辅导成立管理组织,由工务局分类分期分区公告辅导及补助计画,加速管理组织成立与正常运作。
高雄市长陈其迈表示,高雄目前仍有许多公寓大厦未成立管理组织,无法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对大楼进行管理及维护,管理组织的运作不但关系到公寓大厦生活品质,更攸关住户权益,因此高市府订定「高雄市公寓大厦辅导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要求6楼以上公寓大厦一律成立管理组织。
工务局说明,将分类分期分区公告高市6楼以上公寓大厦辅导计画,并辅导大楼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成立管理组织,同时要求于自治条例施行日起1年内,成立管理组织并完成报备程序,经辅导后1年内未成立者,将对专有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处以5000至5万元罚锾。另外,届时未报备者,工务局也将对主任委员、管理委员或管理负责人处以3000至3万元罚锾。
另外,为辅导市民完成「高市8层以上未达16层的集合住宅建筑物」首次公安申报,及针对今年度老旧复合式大楼消防公安专案检查对象,补助防火门修缮、门弓器修缮等项目,工务局将于2022年1月1日推出系列补助计画,以提升老旧集合住宅大楼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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