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警局三线一星督察孙启义涉嫌接受色情业者性招待、交际费,还收受24万元贿款买家电、家具,刻意降低临检次数,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褫夺公权5年。但孙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结法官认定一审认事用法,并无不妥,驳回上诉。仍可上诉。
高雄地检署去年9月底侦结,依贪污罪嫌起诉孙员以及刘姓业者。检方痛批,孙身为高阶警官,拥有数十年公务经验,却包庇色情业者,还长期接受性招待及餽赠,且犯后毫无悔意,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检方起诉指出,孙启义2010年12月起担任高雄市警局督察室督察,对于辖区内有脱衣陪酒的色情营业场所有侦搜调查、取缔查缉的责任。但是孙从2013年11月、12月起,接受在小港区经营脱衣陪酒「越南店」的刘姓业者关说,希望能够减少临检次数及强度。
孙员自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12月止多次接受刘男性招待,就连去按摩店消费的9万1400元,购买家具、家电共24万8119元都由刘男埋单,刘男还另外给孙男交际费6万元。
高雄地检署去年7月指挥廉政署南调组、警政署政风室侦办,孙男应讯时矢口否认犯行,还辩称虽然不否认与刘认识,但两人曾是好友,却因故交恶遭他诬陷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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