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盗通缉犯余明达,今年疫情3级警戒期间,未戴口罩在台北车站附近閒晃,警方获报前往劝阻,余男竟拿出开山刀袭警,致1员警脖子、另一警手臂受伤,检方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未遂罪判刑3年6月,执行刑前监护2年。可上诉。

今年5月22日下午有民眾发现余男未戴口罩报警,辖区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邱姓、涂姓员警到场劝阻,余男竟拿出预藏的开山刀砍向邱员,致邱员颈部受有6公分刀伤,涂员见状出手阻挡,手臂也被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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