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陆华东与华南地区各发生一例,因使用私帐户及行动支付工具等途径发放员工薪资,遭税务局稽查处罚之案例。会计师表示,大陆税局利用大数据及联网核查等科学方式稽查,从私帐户追踪到公帐户的案例经常发生,除了补缴税款外,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罚款,构成犯罪事实,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大陆台商依法合规交易及资金流转,避免暴露于风险之中。
案例一为华东地区某公司长期使用股东私人帐户发放员工薪资,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遭当地税务局稽查处以罚款约人民币175万元;案例二位于华南地区,公司以医疗服务费名义使用私人银行帐户或微信途径向职员支付工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约人民币84万元,遭税务局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约人民币42万元。
勤业眾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徐晓婷表示,从以上两案例虽然罚款金额并不大,但明显看出大陆政府已开始利用大数据及联网核查作为稽查手段,若企业经常利用个人私帐户、微信及支付宝处理正常营运的收付款,将产生订单流与资金流不一致,当税局从资金流进行稽查,税务风险将无所遁形。
徐晓婷表示,大陆税局可透过金税三期与大数据的分析,以及金税四期的联网核查,侦测出异常的交易态样,常见的状况包括资金收付频率和金额与企业规模不相匹配;企业经营范围与资金收付流向明显不符;短期间内对相同的收付款人有频繁的资金往来;有意化整为零,规避大额支付交易的监测;个人银行帐户短期内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
徐晓婷表示,私帐户的资金进出都存在风险。上述华东与华南地区税务案例是从私帐户支出面稽查,除了薪资之外,亦常见利用私帐户支付佣金、福利支出、股东往来或跨境换匯,牵涉扣缴税务责任及换匯风险。若再进一步稽查私帐户之资金来源,恐引发企业短漏报收入之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的税务风险。
依照税收徵收管理法的规定,若企业未尽扣缴责任,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0.5~3倍的罚款;若企业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0.5~5倍的罚款。
徐晓婷提醒,上述两案例并非单一事件,中国大陆税局利用大数据及联网核查等科学方式稽查,从私帐户追踪到公帐户的案例经常发生,除了补缴税款外,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罚款,构成犯罪事实,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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