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11年度中等学校运动会桌球竞赛开打,夺牌选手将代表台中出赛全国中等运动会。市议员江肇国接获陈情,指桌球裁判费用不计场次每日仅500元;单日赛程最长达7小时而言,换算时薪不到70元严重低于市场行情,恐有压榨专业裁判情况。教育局强调,将积极研议逐年提高,以符合裁判费标准。

江肇国指出,教育部体育署辅导全国性体育团体办理各项运动赛事基准,及台中市运动局补助运动项目经费编列基准,皆是持有A级裁判证每日可支领1500元、B级1200元、C级1000元,或直辖市等级竞赛每日1000元,或以执法场次计算单场400元。

江肇国表示,但台中市教育局主办的市中运无论裁判级别、赛事等级,一律每日500元,明显低于行情,压榨专业裁判,且经查发现这夸张的情况已行之有年。主办市中运却以100万元经费不足为由,压榨专业裁判的费用,态度消极且毫无思索改善;教育局应立即检讨改进,切勿漠视运动裁判专业能力。

教育局指出,经查台中市中等学校运动会多遴请各学校教职员工担任裁判工作,并给予公假及课务排代,依据各机关(构)学校办理各项运动竞赛裁判费支给标准数额表备注二规定,主办机关学校之员工担任裁判者,其裁判费应减半支给。

教育局强调,学校人员担任裁判必须符合前述规定支给裁判费,其他非属学校人员部分,教育局将积极研议逐年提高与通盘检讨比赛所需,以符合裁判费标准,并感谢为体育活动付出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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