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传媒叶毓兰专栏】12月26日高雄市发生一起酒驾致死的悲剧!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到爱河边散心,未料被酒驾的黄姓男子撞飞,妻子死亡,林男及2名女儿重伤,令人难感到非常的难过与痛心。

每当社会发生严重酒驾致死事件时,舆论无不加以谴责,酒驾的刑责,也就越修越重,但是法官的判决结果,似乎又和社会大眾的法感情,严重背离。

几年前日本媒体也曾公布,臺湾民眾到日本冲绳自行驾车旅行,把当地男童撞成重伤的意外,经过他们的统计,其中显示在酒驾、无照驾驶这两项,臺湾人数都最高。

宋少卿酒驾,相声瓦舍就不让他上台表演,但是前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酒驾却不起诉处分。另外,之前臺中林姓男子5年酒驾7次,却关不怕,去年4月间,再次酒后开车,结果发生车祸,他的好友伤重惨死,除了自首,还赔偿死者家属,换取和解,检方认为依法符合减刑要件,但法院认为林男不顾酒驾禁令一犯再犯,不给减刑,依酒驾致死罪判处5年6个月有期徒刑。

但是刑法规定,5年内再犯酒驾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这根本不是法令刑责不够重的问题,而是法官轻判的问题!这样有符合民眾的期待吗?

今年母亲节前夕,黄暐瀚母亲不幸遭酒驾撞死的意外,又让酒驾议题再次被国人所重视,甚至有民眾跟本席陈情过,法修的再重,法官一样轻判,我们到底要如何有效防制酒驾事件,是不是要採行其他国家的鞭刑制度或行政拘留?

这个问题,在5月13日我也曾经质询过,但得到司法院、法务部的答覆,不就是会带回去研究,或者是尊重立法院的立法形成自由等等敷衍的答案。

质询一样得到相同的答案,行政机关根本没有正视过这个问题,民进党全面执政,修法很难吗?

可以舖天盖地的修地制法,却没空补酒驾漏洞,难道司法院、法务部都没有务实的看法,来回应社会大眾的期盼吗?实在令人感到非常的愤怒、遗憾。

作者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来源:作者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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