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警察局统计110年1月到12月固定式测速照相杆取缔件数,其中台61线西滨快速公路97.55公里处,共取缔7315件,是2021年苗栗县测速「杆王」。

根据警局统计,名列前5名分别是台61线西滨快速公路97.55公里7315件、台13线头屋乡24.2公里5410件、县道140线苑里镇1509件、台61线西滨快速公路114.3公里1497件、台13线苗栗市30.3公里969件。

其中台61线西滨快速公路97.55公里7315件与台13线头屋乡24.2公里5410件,仍稳坐冠军及亚军地位。

苗栗警察局表示,透过固定式或非固定式测速照相取得违规证据资料,都会按规定定期送往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验,且定期在网站公布。

另,在取缔执法路段一般道路100公尺至300公尺、快速公路300公尺至1000公尺的前方,一定会设置测速取缔警52标志,提醒用路人减速慢行,并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之2条规定办理,即便违规人提出不服举发违规陈述,监理单位仍依权责维持原案照罚,不予撤销。

苗栗县警察局也呼吁,「10次车祸、9次快」,取缔违规超速是保护用路人安全,不是要让民眾荷包失血,提醒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道路务必遵守交通法令,以维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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