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所表示,总体来看,大陆网路直播行业偷逃税的主要手段:一是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来降低税负,以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二是滥用核定徵收和地方税收优惠降低税负,以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三是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隐藏真实收入,以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

法学所称,网路直播行业偷逃税的社会影响巨大,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严重侵蚀了国家财政收入。二是有损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有损中国《宪法》和税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

法学所指出,强化网路直播行业税收治理的基本路径: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税收立法,对网路直播行业的偷逃税行为进行规范。

例如,中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在内的综合收入所得和对于经营所得、股权分红收入徵税时适用不同的税率,被网路主播转换收入性质所利用。再例如,直播带货、电子商务等领域相应税收法律规范的缺失,也被利用。

二是要进一步严格税收徵管,对高收入的网路主播进行重点关注。

税务机关可以透过对网路主播银行帐户和转帐记录查验的方式掌握网路主播的真实收入,盯紧高收入网路主播,并不断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真正实现税收徵管的严格化。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网路直播行业偷逃税的违法成本。

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有效遏制当事人的违法意图,对打击偷逃税行为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当然,在处罚中应当严格区分偷税、逃税与合理避税的界限。充分利用税收规则合理避税是合法的,但是恶意偷逃税则是非法的,在合法与非法的认定方面要公正合理。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网路主播的依法纳税意识。

法治宣传中,应当结合已经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告知违法的严重后果,从而在网路直播行业形成有效的宣传。同时,还应当不断增强网路主播的依法纳税意识,促使网路主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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