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曾姓男子用砂轮机将报废脚踏车切割后,復兴岗捷运站与忠义捷运站间轨道上,造成列车车厢下方集电器保险丝盒烧燬损坏而跳电,列车停驶,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依妨害舟车行驶安全罪判刑3年6月。

2018年11月20日下午,曾男在北投机厂的农心便桥上,将切割后的脚踏车从桥上扔掷在北捷淡水信义捷运线往淡水方向之復兴岗捷运站与忠义捷运站间轨道上,列车行经该处因辗压脚踏车,致列车停驶,幸未出轨、翻覆。

后来台北捷运检修人员巡逻捷运轨道,发现轨道旁散落脚踏车中段而报警处理,警方将曾男逮获。

一审及二审认定,曾男的行为造成社会大眾对于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之恐慌不安心情,对社会潜在之危害性甚大,所为极为不该,且犯后否认犯行,未见悔意之态度,判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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