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警局公布去年固定式测速照相杆取缔超速违规成效,全年前20名固定杆共取缔13万2798件超速违规,以每张告发单开罚1600元计算,为彰化县库进帐2亿多元;而测速杆王由彰化市东外环(台74甲线2.2k)继续称霸,去年共取缔1万3442件,进帐2150万余元。
彰化县警局公告在一般道路固定式测速器有64支,实际放置机器照相的约31支,由于会视实际需求情况机动式调整,今年亚军、季军大洗牌,原本去年员林市员埔路与三潭路口测速杆勇夺第二名、台74甲线3.68K(东外环往北)则为第三名;今年则由美港公路和美段(台61乙线5.735K)、去年新设的县道152线16.5公里两处取代,各取缔1万1131件、9514件。
第4名为员林市员埔路与三潭巷口、第5名为台74甲线3.68K(东外环往北)、第6名为台74甲线8.02K(北上)、第7名为和美镇线东路5段291号南侧170公尺、第8名为芳苑乡斗苑路顶后段与路平路口、第9名为县148线12.69K(溪湖镇二溪路);去年是取缔件数高居第四名的大彰路弯道(县道139线20.99K),速限40公里,今年已落到第10名。第4至第10名取缔件数都在7000件以上,东外环(台74甲线)沿线更有多达3支测速照相杆包办前10名,可说是最常违规的道路。
县警局交通队长林世明强调,十件车祸九次快,警方取缔超速是为了维护用路人的交通安全,设置的测速定点,都会依车流、路况及交通事故件数做通盘评估,并与相关单位现场会勘,经公告及设置预告标志,才会实施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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