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2018年调查妇联会时,怀疑170箱檔案及资料被辜家以碎纸机全碎掉,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妇联会前主委辜严倬云、云朗集团董事长的女儿辜怀如、辜家刘姓助理3人毁损政治檔案、侵占罪、背信罪、毁损他人文书4罪罪嫌,成为「促转条例」立法后,首起涉及毁损政治檔案的刑事案件。北检歷经2年多侦查,认定罪嫌不足,7日将辜严倬云3人不起诉。
党产会指控,党产会2018年2月7日起陆续约询妇联会员工、司机、辜怀如等人,怀疑妇联会员工2017年5月中旬,在辜严倬云指示下,将该会2006年前帐册、檔案等会务资料,依据不同处室分门别类,并加以装箱标示搬至台北市德惠街的台泥大楼仓库,交由辜严倬云、辜怀如保管。
党产会指控,2017年11月底至12月初,经辜怀如指示其刘姓助理,自德惠街将妇联会资料搬移至嘉新大楼内。另在辜严倬云指示下,由辜怀如、刘姓助理将其销毁。
辜严倬云、辜怀如虽辩称,2017年5月中旬自妇联会运至德惠街的会务资料,皆为辜严倬云私人物品,「然据本会约询相关人等,均一致表示前开物品,包含各处室2006年以前的檔案资料,共计170箱。」
党产会认为,辜严倬云、辜怀如等人行为涉及刑法业务侵占罪、背信罪嫌、毁损他人文书罪嫌,及促转条例第19条毁坏政治檔案罪嫌,于2018年3月向北检告发,检方认为罪嫌不足,今将3人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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