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去年酒驾共取缔1621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险罪就有1046件,各地酒驾肇事频传,甚至酿成严重死伤,法务部最新订出「三犯入监、初犯重惩」政策;花莲地检署表示,目前有12件酒驾者在5年内犯了3次以上,不予易科罚金,直接发监执行。

花莲去年酒驾件数仍相当高,警方加强查缉,并大力宣导酒后不开车,成效仍然有待加强。去年底,高雄市又发生黄姓男子涉嫌酒驾肇事,造成1家4口1死3重伤悲剧,再次震惊社会,各界再度呼吁政府修法,严惩酒驾犯。

花莲地检署指出,法务部做出最新政策,针对「5年内3犯」以上酒驾受刑人,将予从严审查得否易科罚金,且以不准许易科罚金为原则,必须入监服刑。经统计,现有12件酒驾受刑人符合上开条件须入监,包括5年内5犯1件、4犯1件及3犯10件,将于完备相关程序后,立即通知受刑人到案依法执行。

花检主任检察官林俊廷说,即使是初犯或再犯的酒驾受刑人,有犯罪情节重大,易科罚金难收矫治之效者,同样会依个案评估,不予准许易科罚金,强制发监执行,所以并非是只有3犯酒驾才要入监,以维持社会秩序。

县警察局为贯彻酒驾零容忍,祭出铁腕手段,强化取缔酒驾能量,已要求各分局加强各辖区执法强度,尤其年终尾牙聚餐机会多,除在各路口取缔就假行为,也主动到各餐厅,请业者协助宣导勿酒驾开车,提供指定驾驶或代客叫计程车,切勿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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