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媒体报导移民署PNR系统个资争议案,移民署郑重澄清,旅客订位及行程分析系统是依移民法48条及个资法第15条规定,依法取得旅客订位资料,并连接本署现有入出境查验等系统整合后,提供必要旅客资讯供疫情指挥中心作为防疫使用,旅客资料于6 个月后遮蔽,5年后转为非活动状态(封存),无侵害人权之虞。另为遵循本署保护个资及资讯安全之原则,立委问政所需资料,仅就涉及本署网路资安架构及依厂商请求就专案成员个资、内部成本分析、营业实绩等营业秘密予以遮罩,其余资料均无保留完整提供,绝无规避立法院监督。
现行欧盟国家为掌握旅客完整行程资料,已建置 PNR系统 ,会员国间资料共享,为保护旅客个资,订定 GDPR 规范,其他如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等国亦都已经建置PNR系统,考量国情不同并兼顾 GDPR 精神,我国PNR系统搜集个资仅限符合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现已有相关法令可资遵循,并将就个资保护研订更细部之规定,确保旅客个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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