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说明,民间企业如属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的出勤模式,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调整为9天春节连假,可依照「8周弹性工时」规定,于完备「有工会者,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程序后,将111年1月22日的休息日与2月4日的工作日调整互换。

经此调整后,2月4日将成为休息日,雇主届时如再有需要劳工于该日出勤,应给付休息日加班费。

举例而言,月薪为新臺币(下同)36000元的劳工(以36000元÷30日÷8小时,推算平日每小时工资额为150元),出勤8小时,其各日出勤工资给付规定如下: (一)1月31日至2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四):性质为国定假日,依《劳动基准法》第39条规定,休假日出勤加倍发给工资。试算:150元×8小时=1200元

(二)2月4日(星期五)及2月5日(星期六):性质为休息日,依《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2项有关休息日出勤加给之规定计算。试算:150元×1?×2小时+150元×1?×6小时=1900元

(三)2月6日(星期日):性质为例假,非有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不得使劳工于例假出勤工作。 劳动部并提醒,今年的春节连假,可能适逢部分事业单位的发薪日(例如每月5日),呼吁雇主在可能的范围内,儘量在假期前提前发放薪资,让劳工可以欢喜过年;至少,也要按照原定的日期,准时转帐入户,才符合法令规定。 劳动部强调,2022年春节期间之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雇主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直辖市、县(市)政府劳工局(处)或社会局(处)申诉,以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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