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党产会指控联会前主委辜严倬云等人,涉嫌毁损政治檔案、业务侵占、背信、毁损文书,检方侦查后认定确实有故意丢弃檔案,但因超过时效等理由,已给予不起诉处分。对此,妇联会今决议放弃声请再议,但会依检察官调查结果,要求返还未销毁的十余箱檔案资料。
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2018年调查妇联会时,怀疑170箱檔案及资料被辜家以碎纸机全数销毁,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妇联会前主委辜严倬云、么女辜怀如、助理刘凯理3人毁损政治檔案、业务侵占、背信、毁损文书4罪,成为《促转条例》立法后首起涉及毁损政治檔案的刑事案件。检方虽认定3人涉毁损政治檔案,但当时《促转条例》还未公布施行,党产会、妇联会指控4罪嫌疑不足,7日不起诉3人。
由于党产会只提出告发,依法不得向台湾高检署声请再议。至于妇联会另提告辜严倬云母女等人毁损文书罪部分则可提再议。
对此,妇联会今表示,经检方调查后,于不起诉处分书确认辜严倬云母女明知170箱资料为妇联会的资料檔案,并非私人物品,仍因「别有他图」而指示刘姓员工予以销毁,严重影响妇联会权益。
妇联会强调,该会对辜严倬云极为敬重,因此当本会面临党产会追杀,而170箱资料下落不明,导致与党产会诉讼时陷于极为不利境地之际,仍不愿相信辜严倬云会对该会做出任何不利情事。
妇联会说,直到110年10月,检察官传唤妇联会现任主委,明确告知相关人员所涉犯罪行为,并询问是否提起告诉时,妇联会就召集常委会议,基于保护妇联会最大利益,以投票方式决定提起告诉,以保留再议权。
妇联会表示,检察官决定不予起诉的认事用法,妇联会虽难以认同,但不起诉处分书中,既已厘清并载明妇联会歷史资料销毁的原委及应负责任人员,今日召开临时常会,决议对辜严倬云母女运走、销毁170箱资料一案,放弃声请再议;但会依检察官调查结果,要求返还未销毁的十余箱檔案资料,以保护妇联会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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