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私立德芳教养院去年7月爆发李姓自闭症院生疑遭殴打虐死案,苗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刑法私行拘禁致死罪、伤害罪嫌起诉殴打綑绑院生的生活服务员、社工员及行政助理。

李姓院生患有重度自闭症,110年7月29日下午在德芳教养院内陷入昏迷,经院方自行送医宣告不治,因李生身上多处可疑瘀青,家属、警方事后调阅院内监视器画面,发现他曾被社工员及助理强拉进入房间,最后瘫坐轮椅被推出,怀疑遭教养院人员殴打虐死。

苗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案发后即由检察官承办相验及解剖事宜,并指挥苗栗县警察局竹南分局成立专案小组,调阅监视器画面并传唤各犯罪嫌疑人与证人厘清事实,经侦查终结,以刑法第302条私行拘禁致死罪、第277条伤害罪嫌起诉周女(生活服务员)、赖男(社工员兼教保组长)、林男(行政助理)3人。

死者家属另对教养院林姓院长及江姓女教保员提出告诉,但侦查结果难认2人有共同犯意联络,均为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案发当天中午12时50分许,周女、赖男、林男为处理李姓院生情绪躁动状况,竟以殴打、綑绑等非法方式将李姓院生拘禁在房内,其间李生一度挣脱,3人再次予以殴打、双手反绑后拘禁,至下午3时40分左右才发现李姓院生已无反应。

法医师解剖认定死者具有全身肢体、躯体多处挫伤、横纹肌溶解症,併发局部脑实质浮肿、蜘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症状,最后因恶性高热、代谢性衰竭死亡。

检方表示,周女等3人无视李姓院生缺乏适当言语表达能力,也不给予适当的饮水与其他照料,终致李姓院生因遭受多处殴打引发横纹肌溶解症、局部脑实质浮肿、蜘蛛网膜下腔出血等伤势,不及就医诊治而因恶性高热、代谢性衰竭死亡。

案件发生后,苗栗县政府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裁罚业者新台币30万元并勒令停业1年。(编辑:方沛清)1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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