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婷指出,近几年台商陆续从大陆退场,需同时考量大陆商务法律问题以及两岸税法变化。她表示财政部14日宣布,行政院已核定2023年开始施行营利事业、个人CFC制度。换句话说,大陆台商若有退场计画,以税务角度,2022年底前实现所得是最佳时机。但提醒仍需关注大陆公司法修订方向。

去年12月24日大陆举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同时对外公开徵求意见,预计于2022年1月22日截止。

以《修订草案》与减资、注销相关的修法内容为例,就新增简易减资制度。过去大陆公司营运若有亏损,仅能用任意公积金及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而且减资程序较为繁复。

但《修订草案》则规范除允许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外,并放宽此类亏损公司可以进行简易减资,不需要通知债权人,但应当在报纸上或统一的企业资讯公示系统公告。

这透过简易减资制度让亏损公司的资本调整更有弹性,以利吸引外部资金。但仍需留意简易减资不等于股东义务的豁免,不可透过简易减资达成向股东分配利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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