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园工业区服务中心黄姓主任疑似浮报工程款、收受回扣38万余元,还遭已婚女职员爆料打造专属休息室、企图追求。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14年、褫夺公权3年。二审黄男依然不认罪,高雄高分院依贪瀆、背信等14罪,加重其刑、判14年6月。
判决指出,黄男2013年7月任职林园工业区服务中心主任,多次利用10万元以下的绿美化、办公室公用器材小额採购案,要厂商直接给予回扣或电器用品。检调也查出,黄男曾就已完成的工作签办採购案,央请厂商假意配合施作,事后取得工程款。此外更有向厂商收取下水道代清洁费,或检附不实单据报支款项等情事。
「中心的主导权都在黄男手上!」一名男性承办员出庭作证时气愤强调,有时发现验收公文有疑虑、批注要求改善时,黄男会要他直接盖章放行。有时中心总务也会对他说「主任都亲自看过了,没问题」,要他直接签名验收。
该证人还强调,工业局政风室曾经来查帐,发现中心的帐乱七八糟,黄男还交代他谎称「都说是我(黄男)自掏腰包买的」就好。
一名已婚女职员也作证,她调职至该中心后,黄男便开始处心积虑追求她,还为她量身打造专属的「个人休息室」,安装不明来源的冷气、冰箱、电热水器,方便她轮班值守时盥洗、过夜用。休息室改造完工时黄男还传Line给该女说「妳的闺房已经处理好了」,黄女吓个半死,只能客套说感谢,黄男竟回「只要撒娇的跟我说谢谢就好」。
该女强调,黄男给她休息室钥匙还强调是她专用的,她曾经在休息室内盥洗过,后来觉得黄男怪怪的,怕他在房间里面「放东西」,住一个月就不敢住了,事后该女也申请调职。
一审高雄地院调查后,以承包商、承办人的证述及案卷为证,将黄男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14年、褫夺公权3年。黄男不服上诉,依然否认犯行,高雄高分院认为黄男涉犯贪瀆、背信等14罪,改判14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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