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侦办酒驾案,一般都是酒驾肇事才会向法院声请羁押,但云林县1名男子本月21日第3度酒驾被查获,虽均未肇事,但检方认为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将在看守所过年,呼吁民眾切勿心存侥幸,将积极配合警方强力取缔酒驾,让酒驾者付出代价。
云林县虎尾警分局本月21日查获李姓男子酒驾,经检察官讯问调查,发现李嫌呼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0.74毫克,且于去年10月间、今年1月间2度酒驾,此次为3度酒驾,罔顾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认为涉犯公共危险罪嫌重大,有逃亡及危害之虞,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经法院于同日裁准。
云林地检署表示,李嫌之前有通缉到案纪录,且被查获酒驾时在警察面前胡言乱语,有危害之虞,因此法院认定有逃亡及危害之虞裁准羁押。提醒民眾不要以为未肇事就不会被羁押,只要法院认定符合羁押要件,便会裁准羁押,切勿以身试法。
地检署指出,近来酒驾肇事案件频传,导致被害者家破人亡的悲剧不断上演,为此云林地检署检察长洪家原重申对酒驾等不能安全驾驶案件绝不容忍姑息,将秉持严惩速办、积极预防原则,让酒驾者付出代价,全力确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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