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张昌财被控于2004年向上柜公司太莱公司收贿18万元,利用立委职权出面向金管会及证期会等施压,以摆平太莱公司股票炒作疑案,最高法院2018年10月依贪污罪将他判刑6年半定谳,张入监服刑,法务部矫正署已核准假释。
判决指出,2004年太莱公司股票上柜后,董事长何政锋及日本ABROAD公司代表人诹访部良彦等人,共同以技术移转权利金之名义,将太莱公司资金6500万元侵吞,何政锋等人陆续操纵太莱股价,柜台买卖中心(OTC)发现后进行查核。
检察官也指挥调查并函请OTC调阅太莱股票监视报告等资料,何政锋为避免影响太莱股价与营运、炒股及假技术移转套取资金的不法情事遭司法调查,于是给张昌财18万元贿款,由张男利用立委身分向相关单位施压。
台中高分院更四审认为,张男利用立委职权及身分干扰金融监督机关,亟使不法行为人脱免调查、追诉,并藉此收贿,但考量他收贿金额尚非庞大,且符合速审法减刑规定,将他判刑6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018年10月驳回定谳。
台中地检署嘱托北检执行,北检2019年2月将张发监,矫正署已核准张的假释案,台中高分院并已裁定他保护管束,近期将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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