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议会议长曾丽燕先前与胞妹曾丽鸿深陷诈领助理费疑云,曾丽燕被检方谕令以200万元重金交保,经检方调查,曾丽燕以「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共1330万余元,检方侦查终结,高雄地检署依贪污、偽造文书等罪将曾丽燕、曾丽鸿及其11名助理起诉,对于陷入贪污案遭起诉,曾丽燕发出声明指出,未来将透过司法程序力证清白。

检方调查,曾丽燕明知助理补助费是由议会编列预算直接拨款至各公费助理的帐户,非属议员薪资,也不是对于议员个人的实质补贴,应如数发给实际游聘的助理,但曾丽燕却与曾丽鸿、曹姓助理不实申报末实际聘用的人头助理,或虽有实际聘用,但实际支付助理的薪资向议会申报金额低,让曾丽燕可自助理补助费中获取差额。

检方查出,曾丽燕从2010年担任高雄市议会第1至第3届议员,于2015年4月前指示曹姓秘书提领助理补助费及年终奖金供曾丽燕使用,曹姓秘书离职后,则由曾丽鸿接手相关不法工作,多年来,曾丽燕以不实申报人头助理及低薪高报方式诈领1330万余元,案件侦结后,依贪污、偽造文书等罪将曾丽燕、曾丽鸿及其11名助理起诉。

曾丽燕遭起诉后发声明指出,自己从事公职以来,对监督市政与为民喉舌,全力以赴、从无懈怠、亦无辜负。面对助理费案的起诉,她深感遗憾,未来将透过司法程序力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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