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在美制造手枪未遂 法院:在台没有审判权不受理

艺人孙鹏、狄莺之子孙安佐,2018年在美求学时被控恐怖威胁罪,遭关押238日后驱逐出境,终生不得入境。士林地检署认孙安佐在美犯持有犯罪工具,子弹部分已经处罚,但制枪部分未被处罚,台湾法院具有审判权,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起诉,士林地院26日宣判决此案公诉不受理,孙鹏、孙安佐均未到庭,委任律师到庭聆判。

孙安佐经歷4年的法律诉讼,爱子心切的孙鹏每次陪伴开庭,坐在旁听席聆听双方攻防,偶尔询问陪伴在旁的律师意见,比坐在被告席的孙安佐还要紧张。辩护人多次称,安佐只是18岁小留学生,在美独自生活,没能力像美国法上处罚的对象制枪牟利,所犯制造手枪未遂罪在美不会被处罚,依本国刑法第7条但书规定,行为地不罚,台湾法院并无审判权。

全案起因于,孙安佐同年3月被检举,他将在5月1日开枪扫射学校,美国警察登门搜索,在寄宿家庭查获手枪零件,以及子弹1607发,美宾州检察官以恐怖威胁、持有犯罪工具等罪起诉,全案经认罪协商,宾州德拉瓦郡中级法院依恐怖威胁、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非法持有弹药等罪,判决孙有罪,服刑238日后获释,同年12月11日返台。

士林地院下午4时宣判,判决孙安佐案件公诉不受理,判决理由稍后提供。士林地检署表示,待收到判决后,再决定是否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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