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临时会修正通过加重酒驾刑罚及行政罚的相关条文,将酒驾未肇事的刑责从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却遭外界质疑刑度不够高、难以遏止再犯。国民党立委郑正钤认为,这项修法对酒驾肇事致人于死或致重伤者,不论初犯或再犯皆维持现行刑度,只增订得併科罚金的规定,换言之就是「花钱消灾」四个字。网友则痛批,「花钱消灾」的心态堪称不断诱发酒驾的「毒瘤」。
郑正钤27日在脸书发文指出,根据交通部道安会最新统计,去年1至11月酒驾致死已经高达290人,比前年同期增加了9.8%;总统蔡英文执政6年多以来,酒驾致死平均每年约320人、因而受伤的每年更高达1万2000人。
郑正钤强调,刑法185条之3的修法,只把酒驾未肇事刑责提高到3年以下、增加併科罚金,然而酒驾肇事致人于死或致重伤者,不论初犯或再犯,却维持现行刑度,只有增订得併科罚金的规定。所谓的「得併科罚金」,取决于法官要不要罚,刑度不增加只提高罚金,对于恶行重大的酒驾者而言,就只是「花钱消灾」而已。
针对酒驾根本遏止之道,郑正钤建议,可从「没入车辆」、「初犯累犯最低本刑上修」、「酒驾毒驾共乘刑责」等配套下手。但蔡政府喊得很大声的「酒驾零容忍」,修法结果却与社会期待有很大的差距,可见蔡政府完全只是喊喊做半套而已。
此文获得不少网友赞同,纷纷回应:「『花钱消灾』的心态,就是酒驾不断发生的毒瘤」、「的确只做但半套」、「只是做做样子」、「这就是民进党执政,说得到做不到,做的话也做半套」、「说什么酒驾零容忍都是假」、「修法后刑度还是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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