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高雄市鸟松区的52岁邱姓男子于2月4日酒后心存侥幸,骑机车载女友因为闯红灯被巡逻警员拦下,经酒测,酒测值达0.27毫克。邱男说,他已经休息了5个小时才骑车,没想到还是落网。依酒驾新法,此辆机车的车主郑女也被罚款与吊扣机车牌照3个月。

鸟松分驻所员警员于4日凌晨0时许在鸟松区大仁北路与育成一街口,发现一对男女同乘一部机车于红灯违规右转后停在路旁,警员上前盘查,发现酒驾。

经酒测,邱男的酒测值超标,他说,当晚在亲戚家作客,饮酒至7时,经过5个小时的休息才骑车上路。因为52岁郑姓女友视力不佳,所以邱男自告奋勇要骑车载她。

警方询后,全案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至于郑女是机车车主,她明知邱男酒后驾车而不予禁止驾驶,员警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7项规定制单,郑女将与邱男同受酒驾罚则1万5000元以上至9万元以下罚缓,并吊扣机车牌照3个月。

警方呼吁,民眾酒后勿心存侥幸而骑车或开车,且汽机车所有人及同车乘客应善尽劝阻饮酒者驾车的责任,一起保护他人与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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