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华侨李国辉5年前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泼汽油纵火,造成9人惨死。一审至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4度将李男判死,最高法院撤销后,高院更三审9日开庭,律师主张李有精神障碍且放火造成9死是累积因果关系,非最严重的犯行,不该判处死刑。
李国辉在通译陪同下接讯问,他说看不懂判决书由律师代回答,李的律师说,李国辉有精神障碍问题,依照两国际公约精神病患不得判处死刑,况且分租公寓的隔间有公安问题,李纵火与9人死亡是累积因果关系。
律师称李接受检方讯问时,侦讯笔录的内容因没有通译陪同,没有证据能力,另台大医院鑑定时访谈李的哥哥部分,也没有证据力不应採用。
54岁李男来台逾20年并取得国籍,2016年他曾纵火遭判刑,没想到他不知悔改,2017年11月,他因自认屡遭苏姓男子等人在脸书嘲讽挑衅,且不满室友陈姓同乡等人,经常故意发出噪音骚扰,为求报復,竟购买汽油在租屋处纵火,造成9人葬身火窟,另有5人被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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