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10日由秘书长林辉煌举行「刑事简易判决等裁判书简化记载会议」,与会的最高法院院长吴灿提醒,书类是写给当事人看的,不是写给上级审看的,指出精简裁判的关键,在于刑事诉讼法规定之落实,要言不烦地「把话说明白,将理讲清楚」,而达到不蛇足、不疏漏的精简效果。

这场会议院长及庭长、法官共70人与会,吴灿院长进行「刑事裁判的精简」专题讲授,吴提出的具体方案包括落实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2项精神,就证据能力之有无,透过先为证据裁定,以简化判决书之记载。

此外,弹性运用有罪判决犯罪事实得与理由合併记载之规定,就认定犯罪事实所凭之证据,以能使人知悉证据之范围即足,宜减少重复记载及大量引述;对被告有利证据不採纳之理由,为当事人关注之重点,有妥为论述之必要;鼓励第二审适度扩大无害违误原则之适用,以减少无益之撤销改判、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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