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烧死7人免死!2019年12月犯下台南市玉井区真理佛堂前辈堂纵火案造成7死2伤的曾文彦,被一审认定经缜密规画纵火杀人,且在犯案后洋洋得意,未见丝毫悔意,在台湾犯罪史实属罕见,于2020年12月31日依杀人罪判处死刑后,台南高分院16日却以被告犯有严重社会心理障碍且治疗不彰、被告家人对被害人损害修復、有预防再犯的可能等理由撤销改判无期徒刑,令各界相当意外。
曾文彦上午也被押解到法庭聆判,但是当他听到逃过一死时,却面无表情,并未露出欣喜的神色。
台南高分院发言人陈连发表示,被告曾文彦从4岁即犯有严重社会心理障碍且治疗不彰,导致影响其行为,应列为量刑的考量;被告家属给付被害人一定金额的慰问金;符合自首的犯后态度;被告仍有预防再犯的可能性;部分死者家属不坚持判死刑;加上依两公约施行法、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意见,撤销死刑改判无期徒刑。
24岁的曾文彦家境优渥,父亲是退休医生,母亲曾是老师,但从小却经常对父亲动粗,有反社会人格。由于家人无力管教,经玉井区真理佛堂前辈堂收容,试图感化,但他住在佛堂期间,时常情绪失控与人衝突,甚至还呛声要烧佛堂,无奈下被佛堂请出去。
2019年底,曾男又回头要求让他返回佛堂被拒绝,因而怀恨在心,买了汽油再搭车到前辈堂纵火,并在犯罪后拨打110自首。由于现场为木质装潢,仅有一处出入口,火势一发不可收拾,最后酿成7死2伤的严重惨剧。
由于曾文彦犯案后还返回现场观看,检方痛斥他手法残酷视人命为草芥,犯行形同「无差别式弒杀」,全案侦结除依杀人等罪提起公诉,并求处死刑。
台南地院审理期间,曾男一度将犯行归咎是佛堂张姓负责人的儿子与他结怨引起,但一审认为,曾男报案自首是因为自己受伤要求送医,并非真心悔悟,无从减刑,经鑑定教化可能性低,加上此案造成7死,犯罪造成侵害结果至为严重,在台湾犯罪史上也属罕见,因此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不过,案经上诉二审后,台南高分院却撤销原判决改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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